关于 EB-5 就业创造要求的常见问题

new york litigation and immigration attorney

满足 EB-5 就业创造要求是 EB-5 计划的关键部分。

在递交 I-829 申请以解除绿卡条件时,EB-5 投资者必须提交关于各自参与的投资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已满足前提条件的证明。下文列举了投资者最常见的关于 EB-5 就业创造要求的 4 个问题:

EB-5 计划有什么就业创造要求?每位 EB-5 投资者必须向合格项目投资,并且该投资必须为符合资格要求的美国劳工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就业机会。在就业创造方面,无论 EB-5 投资者所投资的是直投项目还是区域中心项目,都必须至少创造 10 个就业机会。但是,如果投资者投资区域中心项目,那么可以将间接和诱发的就业机会以及直接就业机会计算在上述 10 个最低就业机会要求之内。什么是固定工作?固定工作是指非临时或季节性工作。EB-5 投资者必须证明自己在递交 I-829 申请时各自参与投资的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已满足要求。USCIS 如何核实就业机会创造情况?对于直投项目,USCIS 要求递交 W-2 表格和工资文件以证明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对于可将直接、间接和诱致创造的就业机会计算在内的区域中心项目,USCIS 要求提交关于根据支出金额计算得出的就业创造数量的相关文件。什么情况下,就业机会不可计入为满足要求创造的就业机会总数中?季节性、临时性或兼职就业机会(每周工作时间不足 35 小时)不可计入。不得由未取得美国工作许可的人员从事岗位。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由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从事岗位。对于直投项目,工作机会必须是由新商业企业(NCE)直接创造。比如说,如果是酒店项目,礼宾员岗位就属于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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