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区域中心和移民投资项目
1990年时国会创建了EB-5区域中心项目,即移民投资项目,以此吸引外国人投资,刺激美国经济。他们可以投资商业企业,这将会为美国工人创造工作岗位。1992年国会创造了区域中心项目,可以增加EB-5项目的经济影响力。区域中心可以使外国投资人筹集资金,申请移民局获准的项目。区域中心是公营或私营的组织,由移民局指定及监管。他们寻找并投资当地社区内可以创造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机会。他们推广及使用EB-5资金来撬动更多资金。这也有风险。EB-5投资者必须投资至少100万美元给城市中的商业企业,或者至少50万美元给偏远地区或者高失业率地区的商业企业。对于EB-5申请人来说,选择区域中心的好处:EB-5投资人不能扮演一个消极的角色,选择投资区域中心,就可以选择成为区域中心的咨询性质的有限合伙人,这样投资人就不需要担负所投资项目的每日运营职责。有了区域中心,EB-5投资人不仅仅可以创造企业内部的工作岗位,并且也间接地创造通过投资带来经济效益而产生的工作岗位。然而如果没有区域中心,EB-5投资人将要单独负责创造或者发展商业企业,以此在两年内为合格美国雇员产生十个全职工作岗位。投资区域中心则可以在就业计算上少受限制,因为它可以让EB-5投资人创造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把多个外国EB-5投资人的资金聚集起来,区域中新可以发展更大更多的经济发展项目。他们通常创造的工作岗位要多于EB-5投资人的最低要求(10个),这可以帮助美国在困难的经济环境中发展。 EB-5资金的95%是由区域中心筹集和投资的。全美有781所移民局审批通过的区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