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流程: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

EB-5投资移民流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仅要求EB-5申请人投资区域中心项目或具有风险性的新商业企业,还要求其投资的区域中心项目或新商业企业必须在两年内为符合资格的美国工人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

如果满足了这两个要求,EB-5投资者就可申请美国的永久合法居留权。

了解EB-5投资移民流程:EB-5项目必须创造哪类就业机会?

就业类型取决于EB-5投资者选择投资的是区域中心项目还是新商业企业。如果EB-5投资者选择新商业企业,则投资项目必须创造“直接就业”。

直接就业:

  • 直接就业指在EB-5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项目所在地创造出的工作。此类就业岗位属于全职型固定工作,即每周至少工作35个小时,雇佣对象为符合资格的美国工人,但不包括EB-5投资者及其家属。直接就业岗位也包括“共同分担的岗位”,即由多个符合资格的员工共同承担同一份全职工作。在计算就业数量时,不计入兼职岗位。
  • 如果EB-5投资者选择区域中心项目,则有更多的就业机会选项可供选择。区域中心可计算间接就业、衍生就业及直接就业。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计入保留就业。

间接就业:

  • 间接就业指由于EB-5外国投资者所作投资而创造出的工作。投资者必须通过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进行投资,否则由此产生的就业机会将不受移民局承认。此类就业机会一般在为区域中心项目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内产生。

衍生就业:

  • 衍生就业指EB-5区域中心项目的工人在项目所在社区内进行有助于创造衍生岗位的消费时创造出的工作。衍生就业能够刺激地方经济和促进增长。
  • 许多申请EB-5的外国投资者偏向于投资区域中心项目,这是因为新商业企业的投资要求投资者必须证明创造直接就业的情况,而区域中心的投资涵盖直接就业、间接就业及衍生就业,投资者更容易满足移民局规定的EB-5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