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计划:12个秘密

在EB-5投资移民计划复杂且极其细致入微。即使有了专业资源的辅助,也需要您进行尽职调查,以进一步发掘甚少为人所知的信息。

  1. EB-5签证申请人遇到的最大一个问题是无法出示证据证明其资本的合法来源。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资金来源的材料。这是一个耗时弥久的过程,也是最大的问题之一。从长远来看,请专业人士来整理文件记录对申请会比较有利,可以避免I-526申请被拒。
  2. 最好着眼于创造间接或衍生就业岗位,不用把重点放在直接就业上。这是区域中心独有的优势,间接或衍生就业岗位和直接就业岗位一样,也可以计入EB-5投资者创造的就业数量中,而那些不投资于区域中心项目的EB-5投资者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创造了10个直接就业岗位。要证明已经成功地为符合资格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了10个直接就业岗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要求,EB-5投资者必须创造10个直接、间接或衍生就业岗位,否则,投资者在申请解除居留的限制条件时很可能会被拒。
  3. 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和经批准的区域中心项目是不一样的。请务必对您感兴趣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查明项目是否已通过审批或是否在审批过程中。而且,即便项目已过审,也不代表这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好项目。
  4. 在您为I-526申请做准备时,请同时考虑I-829申请。I-829申请的目的是解除居留的条件限制。您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无条件的居留权或绿卡。换而言之,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种方法。
  5. 另外,在填写I-526申请表时,要格外注意企业的描述,请务必保证其正确性。如果您不慎填错,移民局会找证据证明您不符合条件,拒绝您的申请。
  6. 切勿成为区域中心项目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投资者。寻找一个已经有投资者参与的项目。如果项目最初的那批投资者已经获批,那就再好不过了。前几个投资者也许会发现所投资的项目无法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者,要完成项目困难重重。这样一来,成为最后的投资者可能意味着会把创造的所有就业机会拱手让给先前的投资者。(EB-5投资移民计划规定,每一位EB-5投资者必须为符合资格的美国公民创造至少10个工作岗位。)
  7. 在I-526申请获批之前,全部投资款必须存放在监管账户内,不得随意动用。在提出申请时,必须确保投资款将用于风险投资。监管账户释放资金之日即为投资开始之日。移民局有权决定降低目标就业区(TEA)的最低投资标准。
  8. 对于I-526申请和I-829申请,申请人无需证明其已经创造工作岗位,但应于要求的期限内创造出规定数目的就业机会。
  9. 调查您感兴趣的区域中心是否有I-829申请获批的记录或是否有申请正在审批中或曾被拒。
  10. 当决定投资于区域中心项目时,应研究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较为保守或全面的区域中心更加值得选择。商业计划书越强调某一细节,应对变化和意外情况时遇到的阻力就越大。全面的商业计划书在面对变化时更加灵活。较为保守的商业计划书更能吸引投资者注入目标资金。大多数EB-5投资者不是奔着风险投资来的,他们的目标是拿到绿卡。
  11. 区域中心可能会提供打包申请I-526和I-829的方案。您可以咨询您的移民律师。如果您的移民律师认为打包申请有问题,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移民局在审批时也会发现问题,并要求您改正。这样就会拖长审批时间。
  12. EB-5投资者只需要证明其最初投入的50万或100万资金来源合法。在投入额外的资金时,不需要再作证明。

 请在下方作评注,让我们知道您对于EB-5投资移民计划是否有任何问题。 eb-5 advertisement Chinese investors